“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起近亲财产纠纷案件在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沧浪街道临时搭建的小法庭里开庭审理,现场同时进行网络直播。这是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推出的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古街水巷巡回庭”,近日审理案件的场景。
“我们用这种方式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以群众挨得近、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的方式,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宣传。”姑苏区法院副院长丁树庆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作为国家首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如何以公正司法护佑姑苏古城山水人文资源环境,成为姑苏法院人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为此,他们创新推出“巡回庭”,选取典型案例公开开庭审理,以案释法,宣扬法治意识和精神;组建历史文化和环境保护审判庭,用专业化的审判团队审理涉及古城资源及生态环境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为守护古城文化、发展古城经济尽一份力量。
“巡回庭”普法有针对性
“我父亲有抑郁病史,还患有脑梗、脑萎缩,以两万元出售房屋肯定是不可能的。”原告说。
“我哥哥生前两次签订协议,自愿将其名下的房屋在其百年后赠予我们,答谢多年来对他的照料。”被告说
近日,今年第五场“巡回庭”在姑苏区沧浪街道准时开庭。
“此案涉及近亲属间的财产纠纷,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其安排在‘巡回庭’审理。”案件承办人、姑苏区法院法官李尧说,之所以选择这起案件,是因为案件中涉及公民如何处分个人合法财产、老人以养老为目的赠予他人财物的行为效力等法律问题,其中蕴含的法律知识是群众想知道的,也愿意去了解的。
本案中,原告父亲徐某身患疾病,生前将自己名下房屋以两万元的价格卖给照料自己多年的妹妹一家。但徐某的女儿认为父亲因患病行为能力受限,起诉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主张由其继承涉案房屋不动产权利。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病历相关证据不能证明徐某因患病致使行为能力受限。而且其签署第二份遗赠扶养协议时委托律师进行了见证,不能因房屋交易价格远低于市场价否定赠与行为的合法性。
最终,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表示不再上诉。
姑苏区法院副院长徐侃说:“每次庭审结束后,只要时间允许,法官都会现场解析案例宣讲法律,回答群众的咨询。‘巡回庭’审理的案件都与古城地域、民情特色具有关联性,可以实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目标。”
记者了解到,去年6月,姑苏区法院启动首期“古街水巷巡回庭”活动,精选8起典型案例,在辖区8个街道巡回审判,每个社区一个案件,就地开庭、调解、审判、答疑、宣传。
今年9月,第二期“古街水巷巡回庭”活动启动。从全院15名优秀青年法官中选取8名,与8个社区街道建立点对点联系制度,案件类型也扩至行政、刑事案件,同时进行庭审网络直播。
截至目前,第二期活动已累计审理典型案例8起,包括房屋租赁纠纷、机动车交通责任事故纠纷等5起民事案件,妨害公务案、居民商铺开设赌场案两起刑事案件,一起物业不服消防行政处罚案。其中,6起当庭判决,一起当庭撤诉,一起择期宣判,累计上万人次观看直播。
借助办案守卫历史名城
有着2500多年历史的姑苏古城,辖区内有8处园林和5处大运河核心点段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还有106项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等不胜枚举。
如何将仿佛水墨画般精致的景色延续下去?“我们必须在普通群众中树立法律的威严性,传播法治精神,将法治元素融入古城保护中。”姑苏区法院副院长唐小红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姑苏区法院积极探索古城保护的司法新模式,成立古城保护司法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审理涉及古城资源及生态环境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针对涉及园林、工艺美术、建筑、桑蚕丝绸、大运河、民俗、名人等十一大系列历史文化保护类案件,开辟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
这是在选择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庭”之外,姑苏区法院主动延伸司法力量服务古城发展又一举措。
2016年9月,苏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文管所)起诉至姑苏区法院,要求与其签订合同的某文化公司立即迁出唐寅园,并支付相应使用权租赁费。
经查,因企业偏重经济效益,景点被过度商业化开发经营致使投诉不断,严重抑制了唐寅园文化价值。为恢复唐寅园原本的历史风貌,文保部门将对唐寅园实施修缮保养。工程原本定于当年9月1日进场施工,遂要求文化公司在8月底前完成腾让工作。文化公司提出,可以搬迁,但要足额补偿之前公司的资金投入,且对于园内承租人的赔偿也不应由公司负责。
如何在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文化传承与经济价值之间达成平衡?面对这一难题,姑苏区法院首先做的是保护文物,在此基础上兼顾好公司特别是公司职工的利益。
当年9月29日,立案后的第20天,在法院不断释明法律及利弊关系后,被告同意迁出,双方签订和解协议。而员工安置、承租人损失承担等问题,也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得到妥善解决。
类似的案例不只一个。平江路是苏州古城迄今为止保存最为完整的一个区域。近年来,随着游客量的逐年增加,越来越多的商家入驻,出现个别承租人业态与整个历史文化街区风貌格格不入问题,街区管理方通过诉讼形式要求承租人搬离。
针对这些案件,姑苏区法院均根据利益衡平原则提供最优方案,目前已快速审执结11起涉平江路非法转租及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引发的房屋租赁纠纷案件,确保历史街区风貌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恢复。
传播法治理念拉近距离
“特别欢迎法院来基层释法宣法,让基层公务员有机会近距离接触法律,感受法律的魅力。”姑苏区司法局虎丘街道司法所所长刘杰对记者说。
10月29日,一场涉民间讨债公司的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在虎丘街道巡回审判点公开审理。
“这起案件中,原告委托被告李某及其公司催讨欠款,双方签署相关委托代理合同。但被告李某及其公司将欠款讨回后,推诿拖延不履行合同约定转交债款,最后竟消失无踪。”案件承办法官黄瑶介绍说,原告将李某及其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追回的货款及合同保证金,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当前,不少债权人通过委托民间讨债公司的方式催讨债务,但这些讨债公司基本是无固定场所、无固定员工、无对公账号的‘三无’公司,导致一旦讨债公司违约,债权人很难追回款项。”黄瑶告诉记者,选取这起案件巡回审理,就是要通过公开审理的方式告诉居民,不能盲目利用民间讨债的方式而延误向债务人起诉的最佳时机,一定要用合法恰当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
当天,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李某及其公司支付原告相关款项及逾期付款利息,李某同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刘杰告诉记者,当天旁听庭审的不仅仅是普通居民,还有基层公务员,有利于基层公务员更深入了解法律,学会用法律解决身边的麻烦事。对法律心生敬畏的同时,也能在潜移默化中将法治理念融入执法活动。此外,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司法所和法院联系更加紧密。虎丘街道巡回点就固定由一名法官对接联系,进一步加深诉调对接工作,打破了双方的交流壁垒,让群众、基层机关工作人员了解法院工作流程,也让法官在解决疑难问题时有了“最强外援”。
“下一步,法院将利用好审执举措,助推古城历史格局、传统风貌、优秀文化的利用、保护和发展。将继续与8个社区街道保持紧密联系,选取典型案例持续开展巡回审判,讲好‘法治故事’,让‘法律支持公道’这一信念深入每一位古城居民心中。”唐小红说。
来源:【法制日报】2018年12月6日 03版